申請手續
• 凡政府資助安老院必須經社會福利署申請入住。
• 長者或家人可聯絡下列辦事處提出申請﹕
•(i)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;
•(ii) 醫務社會服務部;
•(iii) 長者地區中心;
•(iv) 長者鄰舍中心/長者活動中心;
•(v) 其他服務單位,例如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、輔導單位、露宿者綜合服務等。
• 申請者需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,以確定其身體受損程度及服務需要,並安排切合他們所需的長期護理服務。
服務費用
• 根據社會福利署定之收費標準。
• 已轉型/提升為提供持續照顧服務的護理安老宿位:每月收費:$2,000
終止服務
• 院友欲申請退院,須於一個月前以書面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