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 •志蓮護理安老院的宿位按社署規定分配 •現時院舍提供304個持續照顧宿位為身體有照顧需要的長者提供服務 •入住之長者需具備以下條件: •65歲或以上之長者 • 願意茹素 •必須透過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」,被評為適合入住護理安老院 •精神狀態適合過群體生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