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辨法法性論》選讀 (一學年)
      《辨法法性論》是西藏佛教所傳彌勒菩薩所造的五論之一,由法尊法師在民國二十五年依據藏文翻譯為漢文。 「辨」,是分別、辨別,就是智慧的抉擇作用。本論所要辨別的,是「法」與「法性」,所以稱為《辨法法性論》。 本論的內容可分為二大部分:一、辨法法性,通明三乘義;二、特詳轉依,別彰大乘義。 佛法雖深廣無邊,但概括起來,不外乎導引由現實的生死流轉達致理想的涅槃寂滅。本論在第一部分,即以六相說明生死流轉的雜染「法」,及以六相闡述涅槃寂滅的清淨「法性」。 由生死此岸到達涅槃彼岸即為轉依,這需要方便善巧。本論在第二部分,特別以十種相,作為悟入轉依的無上方便。其中第六相:悟入轉依的「依住」,為最重要。轉依的「依住」,就是無分別智。

導     師 黎志堅

導師簡介
      黎志堅先生,2012年香港大學佛學研究中心碩士,1985年英國威爾斯大學土木工程碩士。由1980年開始學習佛教經典,曾聽課於羅時憲教授,醉心於唯識法相之學,由2002年始,隨李潤生教授、趙國森老師及陳雁姿老師研習唯識典籍。


課程編號573

開課日期2016年09月23日

堂     數約30堂